国家“十三五”规划纲要中明确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,加快政府职能转变,持续推进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,提高政府效能。当前,做好简政放权工作要在改革理念上树立新的思维,在改革设计上注重系统配套,在改革成效上体现发展要求,确保改革有力推进、符合预期,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。
第一,树立“市场导向、服务取向”。深化简政放权的根本目的在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持续简政放权的重要突破口,也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。
一是树立市场导向。坚持尊重市场规律,按照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要求,从激发市场活力出发,改变用行政审批代替市场调节、用直接管理代替间接管理的做法,弱化政府经济职能,最大限度避免政府对经济活动进行不必要的微观干预,进一步清理审批、生产经营活动审批、资质许可和认定等,取消无法定依据的审批事项,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,降低创业创新门槛,营造公平公正竞争环境,让市场主体轻装上阵,推动生产要素自主高效流转与配置。
二是树立服务取向。简政放权的实质是还权于民、用权于民、放权于民,让公权力真正为群众和社会服务。应进一步树立服务取向,围绕解决社会公众最迫切、最关心、最棘手的一些利益问题,将与群众生产生活、子女入学、看病就医等息息相关的领域和行业作为简政放权的重点。坚持在改革中倾听群众诉求,注重还权于市场、还权于社会,调动市场主体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服务的积极性,发挥社会组织在调节社会矛盾中“缓冲带”和“减压阀”作用,进一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。
第二,做到“改之有道、于法有据”。深化简政放权是打造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,也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。必须树立法治思维、坚持法定程序,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、法无授权不可为、法无禁止即可为,确保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改革。
一是固守法治轨道。深化简政放权要处理好改革与法治之间的关系,破除“改革要上,法律就要让”“要发展就要突破法治”等观念和认识,做到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改革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,要做到“先授权、后改革,先动法、后动权”,无论是行为与程序、内容与形式、决策与执行,还是设定与取消、转移与下放、增加与减少,都应依法而为,坚持于法有据、先立后破,充分发挥法治在深化简政放权中的引导、规范、促进和保障作用。
二是强化清单管理。清单管理以严格法律规范的形式规范了权力运行、明晰了权责边界、推动了公开透明。继续深化和完善清单管理,一要健全权力清单,明确政府能做什么,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,防止法外行权扩权。二要健全责任清单,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,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,明确责任主体,落实责任要求。三要健全负面清单,对法律没有禁止的事项,赋予市场主体依法进入的自由,凡负面清单以外的一律取消审批,并以负面清单约束企业、管理市场。
第三,坚持“理顺权责、优化流程”。深化简政放权的重要目的在于提高行政效能、优化发展环境。既要注重科学下放行政审批权力,也要注重构建精简效能统一的组织结构和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。
一是优化组织结构,理顺权责关系。组织架构是否精简统一高效,权责关系是否明晰清楚,事关简政放权的成效。应按照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制取向,进一步优化行政组织结构,合理划分不同层级、不同部门之间的权力边界,在更大范围、更多领域整合职能相近的部门,最大限度地解决职责交叉和分散的问题;同时,及时精简职能弱化部门,清理回收冗余编制,并采用“总量控制、动态调整”等办法,将编制充实到更加急需的重点领域。
二是创新服务方式,优化服务流程。一要推动行政审批集中化,积极推行“审管分离”,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;进一步扩展并联审批范围,加快建立纵向联动审批机制,形成整体性的组织管理、一体化的业务运作、无缝隙的对外服务的行政审批机制。二要推动行政审批信息化,探索建立行政审批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平台,积极推进网上集中预受理和预审查;进一步归集涉及跨部门的公民信息数据,逐步实现公民只需提供身份信息即可办理相关业务;依托企业信用信息系统,逐步实现企业办理审批和服务项目只提供一次相同要件。
第四,杜绝“假放真控、无利不管”。深化简政放权是政府的自我革命,也是打破利益格局、减少权力寻租的重要举措。应坚持加强效果评估,严格监督检查,真正做好权力的减法,打通影响改革的“中梗阻”。
一是切实加强效果评估。深化简政放权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,应坚持开门搞改革,将群众和企业满不满意、高不高兴作为检验简政放权成效的根本标准。在深化改革中,注重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,重点突出“四看”:看数量,拟减少的行政审批事项数是否达到比例要求;看质量,对“含金量”高的项目,是否“忍痛割肉”;看落实,取消和下放事项是否真正落到,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是否真正落实;看规范,是否公开接受监督,是否精简环节、压缩时限、提高效率。
二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。改革工作“一分部署,九分落实”。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将简政放权推进情况和成效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体系,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,抓紧解决存在问题,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,确保各项改革要求落到实处。同时,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监督、舆论监督、社会监督的力量,及时更新和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,让群众心中有数。对卡留和变相设置审批的行为严肃查处、公开曝光,让各种“隐形”和“变种”审批无处遁形。
第五,做到“合理放权、放管结合”。深化简政放权是对政府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,将事前审批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等体现了管理模式的创新实践。坚持合理放权、放管结合,做到“减到位、接得住、管得好”,才能确保改革张弛有度、扎实有效。
一是坚持合理放权。在放权的过程中,一方面,坚持按需下放,对基层需要什么权力、为什么需要这些权力进行充分调研论证,避免“放非所需”和“配错位置”;坚持将基层直接管理更为方便、群众办事更加就近便捷的事项下放,对应制定审批办法和办事指南。另一方面,抓好权力承接,对应尽快移交或下放,但由于相关单位在人员编制、专业素质等方面存在不足,短时间内难以承接下放权力的,在下放审批权限的同时,下放同步配套的财权、人事权,帮助其在制度建设、人员培训、软硬件建设方面跟进配套。同时,大力抓好社会组织培育,加快形成政社分开、权责明确、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。
二是坚持放管结合。统筹处理好行政审批、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关系,坚持“放活不放任、监管无盲区”。一要转变监管理念,树立“不审批也监管”的思想,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需要政府“出手”的监管对象和项目,应以行业性监管的全覆盖为原则,形成完善的监管网络。二要创新监管方式,按照可操作、可监督、可追责的原则,制定完善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,对取消下放的每一个项目都要同步研究,同步提出后续监管方案;同时,要建立跨部门、跨行业的综合监管体系,形成审批、监管、执法的闭合回路。开云APP 开云官网入口开云APP 开云官网入口Kaiyun 开云Kaiyun 开云